17岁是上学的年龄啊,不上学往哪奔啊,你两在一起想过怎么养活自己,不现实吧,父母不让你去是对的。女孩如果很轻易就答应你和你走,都没有提过父母的意见,可想她是一个什么家庭,会对对方负责任么。而且你们都没见过面,没真得生活过,能确定一起可以生活长久,还是做你这个年龄该做的事,如果你们是真感情,你们以后走入社会到了试婚年纪后,还能在一起,那谁还能反对这么深厚的感情呢。
去吧,先割掉你的肾,再挖掉你的眼。十七岁本是该努力读书的年纪,别想那些没用的,就算有用也白想。屌丝变御姐样,大叔喊出萝莉音,别说是网络认识的,就算见面都不敢保证他还是她。
开玩笑17岁搞网恋要跑香港去奔现,还是苏伟蒙面的网友,父母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小心把你卖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