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一台800KVA变压器,供单位和家属院用电,是否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2024-12-04 1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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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客户用电功率因数的高低,对充分利用发、供、用电设备、节约电能和改善电压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同时,为了提高客户的功率因数并保持均衡,以提高供、用电双方和社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

1、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KVA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

力客户和315KVA及以上的高压供电排灌站。

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KVA(KW)及以上其他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客户),非工业客户和电力排灌站。

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KVA(KW)及以上的农业客户和趸售客户,但大工业客户未划给电网直接管理的趸售客户,

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功率因数的计算:

1、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客户,应装设带防倒装置的无功电度表,按客户每月实用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2、凡装有无功补偿设备且有可能向电网倒送无功电量的客户,应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部分无功补偿装置,电业部门并应在计费点加装带有防倒装置的反向无功表,按倒送的无功电量与实用无功电量两者的绝对值之和,计算月平均功率因

数。

3、根据电网需要,对大客户实行高峰功率因数考核,加装记录高峰时段内有功、无功电量的电度表,以次计算月平均高峰功

率因数;对部分客户还可以试行高峰、低谷两个时段分别计算功率因数,由试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或电网管理局拟定办

法。报上级部门审批后执行。

电费调整:

根据计算的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所规定的

百分数增减电费。如客户功率因数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所列两数之间,则以四舍五入计算。

根据电网的具体情况,对不需增设补偿设备,用电功率因数就能达到规定标准的用户,或离电源点交近,电压质量好,勿需进

一步提高用电功率因数的客户,可降低功率因数标准值或不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但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批准,

并报电网管理局备案。降低功率因数标准的客户的实际功率因数,高于降低后的功率因数标准时,不减收电费,但低于降低后的功

率因数标准时,应增收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