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美国中美之间的条约

2024-12-02 2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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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0月10日,蒋介石在重庆宣布美、英两国取消在华领事裁判权及有关特权。10月24日,美国即向中国驻美大使馆提出《中美条约草案》,30日英国驻华大使薛穆亦向中国外交部递送《中英条约草案》。中国外交部先后分别向美、英两国政府提出修正稿,经过两个多月的谈判,完成了《中美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中英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有关特权条约》的修定,并于1943年1月11日分别在华盛顿和重庆签字。中美条约八条;中英条约九条,并有附件四条。同年5月20日,经中、美、英三国政府正式交换批准,完成条约上的最后手续,并立即生效。根据中美、中英条约,取消了美、英两国在中国的特权如下:①领事裁判权;②使馆界及驻兵区域;③租界;④特别法庭;⑤外籍引水人等特权;⑥军舰行驶之特权;⑦英籍海关总税务司之特权;⑧沿海贸易与内河航行权;⑨影响中国主权的其他问题。治外法权的废除具有重大意义,它是中国外交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人民长期努力奋斗的结果。

回答2:

1943年“中美平等新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