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被判实刑一年缓期一年半的期间又犯民事纠纷造成了轻伤的会怎么判呢?

2025-04-15 1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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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根据您所述,因民事纠纷造成他人轻伤的行为,极可能已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

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

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

判刑罚。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

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

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

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

的,分别执行。

综上,原判缓刑应予撤销,与后罪(故意伤害罪)并罚。

回答2:

轻伤?鉴定了?如果鉴定是轻伤,则应负刑事责任。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合并处罚。

回答3:

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