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原告要说什么

2024-11-30 15: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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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为了解案件事实,经许可可以发言。一般不能发言。如果家属不是辩护人则不能发言。一般家属只能在庭审时听一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回答2:

回答3:

  原告应围绕诉讼的主题,进行陈述,主要可能是夫妻关系不好,感情破裂等等。

  首先,陈述诉讼请求,在陈述中,结合相关法律,指出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作出的导致离婚的行为,若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也应向法官陈述;

  其次,进行证据质证,说明证据来源、证明对象、证明目的。

  最后,进行法庭辩论,再次陈述你的诉讼请求中所包括的观点,针对在质证中的证据的真实性,证明力等问题发表您的意见。

回答4:

要看原被告就离婚中的哪一部分有争议,一般情况是对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离婚财产的分配等等问题有争议。开庭的时候就对争议部分举证。
如果是对是否离婚有争议,一般就围绕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是对方有恶习严重破坏了家庭进行举证。
如果是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一般就围绕孩子由谁进行抚养对孩子更有利或者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进行举证。
如果是对离婚财产分配有争议,一般就围绕婚前财产、财产归属或者是导致离婚是谁的过错这一部分进行举证。
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5:

开庭时有一个程序是原告宣读起诉书,当然你也可以再次强调必须离婚的理由。如:感情破裂,对方不忠于家庭等等,最好能有证据或证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