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罚款应计入什么科目??

2024-11-20 1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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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但不能税前列支,年终所得额必须调整;但因经济活动而产生的违约金、罚款、滞纳金等可在税前列支,年终所得额不必调整;工商局出具的收据可以入帐。工商的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税法规定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款和罚金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要进行纳税调整。(还包括卫生检查不合格罚款,违反计划生育罚款,绿化不合格罚款,交通违章超标罚款等)

回答2:

一、罚款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二、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银行存款
三、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四、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
1、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低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2、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3、盘亏、毁损的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回答3:

工商局的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罚款”科目。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年底需要进行纳税调增,既然需要进行会计核算,当然可以下账,只是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需要纳税调增,如果不进行纳税调增的话,相当于净利润少了一块,从而导致所得税少了一块,这显然不是国家税法所鼓励的,所以该下账还是要下账,但要纳税调增。

回答4:

工商和税务部门的罚款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罚款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年底要做纳税调整.他们出具的行政收据可以入账.交罚款时:借:营业外支出--罚款贷:银行存款月末转利润:借:本年利润贷:营业外支出年底调账后,利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下.

回答5:

企业发生的各项罚款,如工商、税务、交通、环保等方面,均是有关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规对企业发生的违纪现象的经济处罚;各项罚款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在年度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调增纳税所得额。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