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北京市户口管理相关政策,子女投靠继父需符合以下条件:
1、继父与生母结婚需满3年以上;
2、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由生母监护抚养时间需满3年以上;
3、继父身边无子女。包括: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未成年子女并判对方抚养3年以上;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困芹轿所。
二、如果符合以上条件,需提供如下证件首悄证明到继父所在地公安局办理: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及母亲、继父的户口簿、身份证;
3、母亲的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4、继父与生母的结婚证;
5、住房证明;
6、继父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出具的继父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7、其他证件证明。如果您爱人前次婚姻是协议离婚汪肆,需经公证,且时间应满三年以上。
如果继父有亲生子女,继子女则不能投靠。
子女未满18岁,超过18岁不可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