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个省级行政区的简称和行政中心分别是:
北京市 京 北京
上海市 沪 上海
天津市 津 天津
重庆市 渝 重庆
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吉林省 吉 长春
辽宁省 辽 沈阳
内蒙古 蒙 呼和浩特
河北省 冀 石家庄
新疆 新 乌鲁木齐
甘肃省 甘 兰州
青海省 青 西宁
陕西省 陕 西安
宁夏 宁 银川
河南省 豫 郑州
山东省 鲁 济南
山西省 晋 太原
安徽省 皖 合肥
湖北省 鄂 武汉
湖南省 湘 长沙
江苏省 苏 南京
四川省 川 成都
贵州省 黔 贵阳
云南省 滇 昆明
广西省 桂 南宁
西藏 藏 拉萨
浙江省 浙 杭州
江西省 赣 南昌
广东省 粤 广州
福建省 闽 福州
台湾省 台 台北
海南省 琼 海口
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 澳门
23个省:河北省(冀 石家庄)、山西省(晋 太原)、吉林省(吉 长春)、辽宁省(辽 沈阳)、黑龙江省(黑 哈尔滨)、陕西省(陕或秦 西安)、甘肃省(甘或陇 兰州)、青海省(青)、山东省(鲁 济南)、福建省(闽 福州)、浙江省(浙 杭州)、台湾省(台 台北)、河南省(豫 郑州)、湖北省(鄂 武汉)、湖南省(湘 长沙)、江西省(赣 南昌)、江苏省(苏 南京)、安徽省(皖 合肥)、广东省(粤 广州)、海南省 (琼 海口)、四川省(川或蜀 成都)、贵州省(贵或黔 贵阳)、云南省(云或滇 昆明)。 4个直辖市: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沪)、重庆市(渝)。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 呼和浩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乌鲁木齐)、宁夏回族自治区(宁 银川)、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南宁)、西藏自治区(藏 拉萨)。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3分钟带你了解,我国34个省级行政区简称与行政中心,你知道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