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之处在于:1、前者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后者在诉讼中的地位依附于所支持的一方2、前者有独立的请求,既不同意原告,也不同意被告的请求;后者无独立的请求,致使支持关系其利益的一方的主张3、前者与诉讼标的的关系比后者要紧密4、后者不具备某些前者在诉讼中的权利,如管辖权异议,撤诉等5、前者其实是在本诉中又提出了新的诉;而后者没有增加新的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