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未批捕,办案人还要继续报捕

2024-11-17 19:33: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学过法律,基本条文都忘记得差不多了。但从法理上来说,检察院应该不会批捕的。
既然检察院已经下了结论“没有主观故意,并且履行合同”,那么办案人在没有搜集到足够的新证据推翻这个结论的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准逮捕的。从你介绍的公安机关再次询问的情况来看,再次询问也没有出现有足够证明力的证据。
从法理上说,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在没有充分的证据情况下,是不能提起报捕的,法律上应该有这方面的详细规定,你可以去查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安机关申请批准逮捕的相关条文,法律条文在网上可以找到,很容易。
还是报同一个检察院,只有在对案情认识存在重大分歧的情况下才会越级上报,一般情况发生比较少,特别是你说这种新证据根本不充分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肯定不会和同级检察院闹僵的。
同一个检察院认为有新证据发生时,会重新作出完全不一样的决定的。

说得比较通俗,但道理是这样的。

回答2:

1、补充材料,结案;2、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能随意报捕的;3、报上级检察院(高检),不可以做两次相左的决定。

回答3:

1.检查院因为没有主观故意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没有第一次批捕,如果在报捕能批捕吗?
:可能性不大。
2.办案人可以随便报捕吗?无限制次数?
:没有。
3.报检察院是报同一个检察院吗?还是报上一级检察院,如果同一个检察院,能做出两个决定吗?
:同一检察院,你的案件最大的可能性是在办理侦查阶段结案手续,后移送起诉或是撤销案件,这样你可以取回保证金。

回答4:

公安他们要报捕你是没有办法的那是他们的大权在握,即使违法你又能怎样?
关键是朋友的事到底能不能构成诈骗才是关键,由于你说的不清很难确定
不过检察院之前不批公安又没新证据应该是不会批的
在逮捕之前紧张没有任何意义

回答5:

根据工作经验,最后的一次询问是象征性的,估计可能不会再次报捕,但案件能不能撤案,就看公安机关的意见了。根据检察机关“能捕能诉”的贯例,不能批捕,要么证据上、定性上有问题,要么就是当事人没有大的社会危害性不需羁押,因此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来说可能往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