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位也不承认属于其员工的,那就只能收集证据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关系确认,进而才能申请认定工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申请工伤鉴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
另外,应该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株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首先需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来说,以下资料都有利于确认劳动关系:工资单、工作服、工作证、餐牌、出入证、员工手册、培训资料、工友证明(除书面以外,还需要当庭证明)等其他与公司相关的资料。所以,你最好先把这些资料都保存好。然后,再确定由哪级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受理。你可以先去株洲市工商局查询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资料,确定其在哪级工商部门进行的登记,再去相应的市、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咨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