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里,没有任何的条文规定犯罪记录(前科)是可以消除的,也就是说犯罪记录是终身的,有前科的人在升学、入伍、就业应当如实报告前科情况。
如果标明不能有前科的
那么估计需要你开无犯罪证明
在这个情况下不是查出来的问题
而是你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曾经没有犯过罪
如果没有这个要求的话,理论上大致没有问题
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如果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话,是能够查出来的
公安部内部网站可以查出有无前科,但这不是谁都可以查的,所以做好自己的简历,大胆去应聘,争取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我国已建立犯罪信息登记制度,凡是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都会被记录在案,不会消除。司法机关通过正规手续都可以查询到相关人员的犯罪信息。
相关规定:《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