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后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两下肢不等长。
四级肢体残疾:
1、单小腿截肢或缺损。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 70度;脊椎侧凸大于 45度。
分类标准:
(1)一级肢体残疾
1、四肢瘫;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2、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3、双上肢功能极重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2)二级肢体残疾
1、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2、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肢体残疾分级标准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 ( 瘫痪 ) 、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包括: 1. 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 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 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分为如下几级: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 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 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 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 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 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 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 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 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 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 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 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 双大腿缺失; 4. 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 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 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 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 双小腿缺失; 2. 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 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 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 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6. 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 单小腿缺失; 2. 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 5 厘米以上(含 5 厘米); 3. 脊柱强(僵)直; 4. 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 70 度或侧凸大于 45 度; 5. 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 单侧拇指全缺失; 7. 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 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 侏儒症(身高不超过 130 厘米的成年人); 10. 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 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1、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
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小儿麻痹后遗症
后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的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为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分—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肥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北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
级别 程度 计分
一级(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0—4
二级(中度) 能够部分完成日常活动 4.5—6
三级(轻度) 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6.5—7.5
《注》:下列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双下肢不等长,小于5cm。
4、小于70度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侧凸。
肢 体 残 疾 的 检 查 方 法
1、视诊检查
(1)观察患者步态有无异常
(2)观察肢体畸形程度
2、下肢长度检查用皮尺测量骼前上棘至内踝距离,或股骨大粗隆至外踝距离。肢体挛缩不能伸直的,可分段测量。
3、驼背及脊柱侧凸程度的测量需在X光片上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