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目前的公务员法实施中,只有一类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其特点是:
肯定是事业单位,而绝对不是行政机关。
单位具有行政职能和部分行政职能,或者说是行政机关职能的延伸。
财政全额负担该单位的工资福利。
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在事业单位中很多,我们市直事业单位中有43个单位实行参 照管理,其大部分是各委、办、局直属的事业单位。
3.行政机关中的事业编制只用于工勤人员,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
在我国目前的公务员法实施中,只有一类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其特点是:
1、肯定是事业单位,而绝对不是行政机关;
2、单位具有行政职能和部分行政职能,或者说是行政机关职能的延伸;
3、财政全额负担该单位的工资福利。
一个单位能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必须经上一级人事部门批准才可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员身份认定,工资待遇与公务员相同,考核、任免也由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还可与公务员互相进行交流。
另外,行政机关中的事业编制只用于工勤人员,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工作性质和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不能直接归为党政机关,所以采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叫法,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待遇采用和公务员一样的执行方式,经费来源部分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部分单位采取财政拨款与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参公事业单位是指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享受公务员待遇,其中又分为“党群口参照管理单位”“政府口参照管理单位”,“党群口参照管理单位”如各省市委党校,,各省市残疾人联合会等,“政府口参照管理单位”如各省市社会保险局等,学校除党校外一般均不属于参公管理单位,具体可咨询所在单位确定。
那个不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说法吧?有两种情况,一是行政单位里的事业编制,他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其工资待遇等也是按公务员标准的。因为他所在的单位是公务员性质的。还有一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例如,银监局。保监局。电监局。这些单位其实也就是国家行政机会,行使国家行政权利,对各经济领域进行监督和调控。这类单位的人员其实是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换言之,如果他们有一天从单位调出来,去了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行政单如,比如从银监局调到财政局。那其实他在进财政局的时候就自动转成公务员编制了。
不是参照,是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公务员的编制没有自动转成的,一个单位的公务员岗位是确定的,也就是定编定岗(包括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如果一个人是公务员,他如果调到了别的单位没有空编,那么他也会占着原来单位的公务员的指标,不会因为你是公务员的身份到了一个单位就会增加的.参照公务员的管理是指着事业编制的人员,他们具体说来是由所在区的政府部门定的,工资也不一样,我们这里去年公务员调工资,就不关我们的事情!呵呵,顺便发牢骚!!
政府机关里面的事业单位按资金性质来分有3种情况:自收自支(如各厅局下面的培训中心),全额拨款(各厅局下面直属学校),差额拨款(各厅局下没有资金来源但是履行部分机关事务的信息中心)。参公管理从资金上说倾向于全额拨款,从工作范围上讲又倾向于差额拨款单位。总之事业单位是我们政府机关改革后“四不 像产物”,参公事业单位就是“六不 像”。
参公单位即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工作人员,要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管理。
参照管理单位主要有:气象局、国家统计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地震局、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