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学籍变更记录中填写需要变更的内容,并附上变更备注(填写变更的理由)。填写好学籍变更记录后,将材料交到自己所在的学院(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依次把关,对照有关档案材料,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材料是否翔实,进一步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杜绝冒名顶替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扩展资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
在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学籍变更记录中填写需要变更的内容,并附上变更备注(填写变更的理由)。填写好学籍变更记录后,将材料交到自己所在的学院(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依次把关,对照有关档案材料,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材料是否翔实,进一步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杜绝冒名顶替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扩展资料: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
数据库中的身份证号因其他错误(即非正常升位,或因招生时录入身份证号错误)需要修改的:请准备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信息管理科办理更改。办理程序如下:(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申请表(格式见附表)”。(2)学生所在的学院(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依次把关,对照有关档案材料,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材料是否翔实,进一步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杜绝冒名顶替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3)经学校审查确认无疑后,提供下述材料,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批准。①高等学校学生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申请表,一式两份;②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要求见附录),一式两份;③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名错误)或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④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⑤户籍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户籍证明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⑥高考准考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⑦根据原件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一式两份;⑧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身份证号升位的可以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行文报告,统一更改,无须填写申请表和提供其他材料。(4)经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通知学校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旧身份证号作为备注内容存放,以备随时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