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将价税分离,即把增值税单独反映出来,这样做尽管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在期末填写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对于这收入则包含了两类收入一类是您公司的销售农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另一类是您公司销售免税农产品所获得的营业外收入。
具体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做完这笔分录后再做一笔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因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始的时候是先缴纳了税款的,只有取得免税凭证才向税务机关申请免税,这样做不仅符合时间规定,也有利用所得税的计算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1、如果是购进免税产品然后销售的话,因为购进的时候按13%进行抵扣了进项税,所以,销售的时候也必须交销项税,因为属于低税率的产品,故应按13%交销项税!2、收购废旧物资,国家已经取消了按10%进行抵扣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参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用书!
1,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按照税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免税农产品的,可以按照支付的收购价款以13%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 相应的运费可以按照支付的金额以7%的比例抵扣进项税。 借:原材料——农产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再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的免税农业产品、收购废旧物资等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以销项税额扣除。在会计核算时,一是按购进特殊产品有关凭证上确定的金额(买价)扣除10%的进项税额,作为其成本;二是扣除的10%部分作为进项税额,待以后用销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