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保障城镇或农村居民点环境卫管理及实施清理垃圾工作,本着谁受益(谁接受服务)谁付费的原则,国家是允许向居民收取适当卫生费的。
二、卫生费收取的标准、范围、方式,人国家层面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由地方政府或当要人民政府授权收取,并由当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管理或进行“市场支配权”的调节、平衡与限制。
三、卫生费的收取应当由当地的工商物价局审批定价后,由人民政府进行公告,然后由相应的环卫清洁管理部门收取。
卫生费好象没有国家标准,各个地方的收法都不一样!卫生局的人都很黑!最好拖拖,等他们自己给你降下来!!
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城市居发(包括家属楼院、暂住人口)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5元/户·月标准征收(不包括居民楼院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费用)。
第六条 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军及驻济办事机构等单位以工作人员人数(包括临时工)为征收单位,按每人每月4元征收标准。
学校学生,初中以下教育阶段每人每学期3元;高中以上教育阶段每人每学期5元。
第七条 经营性的单位的个人按下列标准征收:
(一)经营性门店(除饮食业):经营面积在10m2以下的按每月15元征收,10m2以上的超出部分按1.5元/m2·月标准征收。
饮食业经营性门店:以经营面积为单位,按2.0元/m2·月标准征收。
(二)商场、专业市场、金融网点等服务单位:经营面积在1000m2的,按工作人员人数15元/人·月标准征收;经营面积超过1000m2按工作人员人数10元/人·月标准征收。
(三)宾馆、旅社、招待所等行业,除按第六条标准征收外,每月每床另征收3元。
(四)洗浴业:以燃料类型和营业面积为单位计收,用煤气或天然气烧锅炉或直接供热,按0.05元/m2·日标准征收;用煤炭作燃料烧锅炉供热的经营单位和门店按0.1元/m2标准征收;
(五)卡拉OK厅、溜冰场、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迪厅等娱乐业按经营面积3元/月·m2标准征收;
(六)影剧院、体育场(馆)俱乐部等单位除按第六条标准征收外,每月每座另加收0.2元;
(七)、车辆冲洗耳恭听服务行业除按本条第(一)项标准征收化,按冲洗机台数每日每台另加收1元。
(八)、各医院、医疗服务机构除按第六条标准征收外,每月每病床(包含治疗、接诊床)另加收5元。
第八条、市区摊点按下列标准征收:
(一)、早市、夜市、固定摊点有三张经营桌以下的按每摊位每月30元标准收取。三张经营桌以上的摊位按10元/张·月标准收取;
(二)、流动摊点每日每摊点征收2—5元;
(三)、台球案每日每案征收1元;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体户的铁炉、炉火等(依炉灶口径、燃煤多少)每灶每月征收15—50元,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灶每灶每月征收10元,锅炉按标准称吨位每天征收10—15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