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需不需要去派出所登记

2024-11-18 18: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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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租房登记备案从租赁合同生效角度不需要,但是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应当备案。

备案登记只是起到管理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进行,防止一些作案人员在市区内不易被发现的情况。但出租方会后面会定期缴纳税款。双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有效的,受国家法律保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回答2:

房子出租后,到派出所登记登记是出租人的义务,不是承租人的义务。承租人需要办理居住证等。

《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效力

在中国,房地产登记是房地产权属取得和变动行为生效的要件,但房屋租赁登记是否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学术看法却有争议。

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有人则认为不是。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

因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这里并没有规定,登记后租赁合同才生效,只是称“备案”。显然房屋租赁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备案于政府部门,以便监督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所以,房屋租赁登记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是起到备案的作用。

程序

房屋租赁登记的管理机关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租赁当事人首先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这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租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房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租赁登记



回答3:

按正常手续来说是需要的,你还得到你这的社区做登记。但现在除了特别的情况,一般没有人去做这事。

回答4:

要是你在个人房租租的话那样就不用只要登记你个人身份证还要出租证明。

回答5:

  房子出租后,到派出所登记登记是出租人的义务,不是承租人的义务。承租人需要办理居住证等。
  《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