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更新户口本信息后,再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2、也可以参照《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 2004年3月29日)的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民函[2004]76号 2004年3月29日)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先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证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离婚手续。
没有合法登记结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双方协商自动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怎么改的户口,再怎么改正。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你之前没有办结婚证吗?
没有的话怎么户口本会显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