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港澳通行证在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66号)办理。
办理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1、电子制证照片。
2、申请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申请人需提供) 。
5、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户口本、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未满16周岁申请人需提供)。
6、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需提供)。
7、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驻地郑州军人需提供)。
8、香港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探望亲属在香港定居的申请人提供)。
9、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探望亲属在香港定居的申请人提供)。
10、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外国护照复印件(探望亲属在香港定居并且亲属是外国籍的申请人提供)。
11、香港居民身份证及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探望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12、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探望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申请人提供)。
13、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探望亲属在澳门定居的申请人提供)。
14、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外国护照复印件(探望亲属在澳门定居并且亲属是外国籍的申请人提供)。
15、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及有效旅行证复印件(探望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16、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探望亲属在澳门就业的申请人提供)。
17、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探望亲属在澳门就学的申请人提供) 。
18、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非郑州户籍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9、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出生证、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郑州户籍人员的外省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需提供)。
20、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证(申请商务签注的申请人提供)。
21、单位派遣函(申请商务签注的申请人提供)。
22、逗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
23、原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换发、二次签注需提供、省外异地居民可申请) 。
24、有效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与签注有关的证明材料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提供)。
2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商务签注的个体工商户提供)。
26、税务登记书(申请商务签注的个体工商户提供)。
27、备案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申请商务签注的申请人提供)。
28、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 。
29、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赴澳门随任的申请人提供)。
30、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通知书》(赴澳门就学的申请人提供)。
31、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赴澳门就学的申请人提供)。
32、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赴澳门就业的申请人提供)。
3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治病、奔丧、探望为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等特殊事由申请赴港澳其他类签注的申请人提供)。
扩展资料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前往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证件由持证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须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第二十四条 内地公民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遗失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应立即报告原发证机关,并由本人登报声明,经调查属实的,重新发给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北区)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郑州市丰庆路与国基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交警五大队院内
2. 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纬二路花园路东100米路北
3. 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市场街前进路东100米路南
4. 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行云路赣江路交叉口二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厅
5. 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回族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紫荆山路商城路东500米路北城隍庙东
6. 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开元路江山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7. 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航海东路经开第二大街西北角
8. 郑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国槐街和金梭路交叉口东北角
9. 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华夏大道与洞庭湖路交叉口北300米一楼
10. 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东区)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黄河南路66号
11. 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上街区新建东街
12. 中牟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中牟县清阳街231号
13. 巩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巩义市东区平安街中段
14. 荥阳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头
15. 新密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新密市西大街203号
16. 新郑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北路交叉口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
17. 登封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
办公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188号
办证费用:
1、往来港澳通行证——80 元
2、往来港澳二次签注——30 元
3、往来港澳签注——15 元
以上资料来源于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
你好
办理港澳通行证,
需要去当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就可以,工作日去办理。
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同时申请签注。申请人前往港澳地区,须同时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有效签注。
一、受理部门
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军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二、申请材料
(一)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
3、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三、申请提交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2、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
上述情形中,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四、工作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