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未上SAP公司 B。已上SAP公司 A开内部发票给B,B按内部发票做发票检验,清掉GI/IR,生成应付,清掉应付暂估 B帮A做加工的也开DN请款开发票给B,生成应收。 应付和应收的差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可是用MR11结算的话就会进采购价格差异了,而采购价格差异最终是摊到成本里的,这样成本不是会减少吗?但实际我有付钱的啊,是有成本的,只是内部划帐而已
是同个集团内的两个独立公司,划帐的时候其中一个公司还没有上SAP,因为两方都有帮对方加工,所以相互抵消了一下,问题是其中一个上SAP的公司又进系统做了采购订单收货,所以造成一直挂在账上
你说的内部划账之后,又没有开票,Tax怎么处理?为什么不要求供应商开票了呢?实施SAP的目的之一不就是规范业务流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