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部分必须移植干细胞的疾病可以报销,但不一定。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在出院或转院后报销。
器官和组织移植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范围:肾、角膜、皮肤、血管、骨髓(含骨髓干细胞)移植。
每月10日前,定点医疗机构将上月出院病人的费用明细表、住院明细表及相关资料报送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作为每月预算和年度决算的依据。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于上月垫付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月度预算。总费用;
被确定患有特殊疾病的被保险人,应当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购买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直接核算,并立即结算。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分病种,只有一部分必须做干细胞移植的病种才可以报销,非必须的不能报销,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器官、组织移植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为:肾、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含骨髓干细胞)移植。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不可以报销。
1、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2、《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新增筹资一方面用于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另一方面,将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
3、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扩展资料:
1、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8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便利群众就近就医。
2、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深化医改要求,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解除更多群众异地住院报销烦恼,会议确定:
(1)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直接结算,采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确定报销比例”模式,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
(2)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放在基层,年底前确保每个县级行政区至少有1家。
(3)加快将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统一结算平台,推动网上直接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报销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60%--时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务院:扩大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可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骨髓移植即造血干细胞移植,是通过静脉输注造血干、祖细胞,重建患者正常造血与免疫系统,从而治疗一系列疾病的治疗方法。造血干细胞移植基本上替代了“骨髓移植”这一术语,这是因为造血干细胞不仅来源于骨髓,亦来源于可被造血因子动员的外周血中,还可以来源于脐带血,这些造血干细胞均可用于重建造血与免疫系统。目前骨髓移植的成功率是40%—60%左右,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条件允许,可以放宽至50岁以下,前提是有合适的骨髓配型,而且要在化疗完全缓解以后才能做,一般费用大概几十万左右,具体能不能报销还需要咨询下当地的医疗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