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户口独生子女高考没有加分政策。部分省份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高考有优惠录取政策。
2、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农村独生子女:
(一) 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为农村居民且为农村居民连续10年以上;
(二) 父母亲终身依法只生育一个子女(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依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存活)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或者违反《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含违法收养一个子女)已作出结论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三) 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
一个是少数民族的加分。
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若双亲均为少数民族,+20分。若双亲中一人为少数民族,+10分。
居住在汉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若双亲均为少数民族,+10分,若双亲中一人为少数民族,+5分。
再一个是省优秀学生加分,+20分。部分省有市
加分,+5分,省三好学生加分,+10分。
此外还有各类竞赛,科技发明比赛之类赛制下的加分,具体的可以参见: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
,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
享受“增加20分投档”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
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
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
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
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享受“增加10分投档”的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
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
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另外,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
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大体不变,有些小的细则会变。
我们省的政策是农业户口的双独女中考都不加分了,没有哪个省独生子女还加分的吧
不可以
呵呵哒
这不公平,为什么?农业和非农业应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