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生育子女应当按规定领取生育证。领取生育证的具体办法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
你虽然是合法婚姻,但是由于你生育子女前没有办理生育证,所以认定你是违法生育一胎
2、处罚的依据是《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
第十四条 禁止提前生育、婚外生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提前生育:
(一)婚前生育(含未达法定婚龄怀孕);
(二)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
非法收养、送养以及遗弃子女视为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对遗弃子女的,不得批准再生育。
答案补充 你就是因为生育子女的时候没有办理生育证,处罚标准是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生时医院和计生都通过的吗?
如果是的话
是有证明的
找官司
这样的公务员就是这样
坏人不去捉就是找茬我们的小市民开刀
如果是你偷生的话,也只能认命了吧,分期给钱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