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已批复计划授权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是指在预算年度内,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指标数,由财政部门授权给预算单位自行掌握和使用的资金额度。这个指标数是根据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授权情况和预算单位的实际需求确定的。
而财政已批复计划授权数,是指在预算年度内,根据财政部门已经批复的计划授权给预算单位自行掌握和使用的资金额度。这个授权数是已经经过财政部门审批并批复给预算单位的,预算单位可以根据这个授权数进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因此,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预算年度开始之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情况确定的指标数;而后者是在预算年度内,根据财政部门已经批复的计划授权情况确定的授权数。
实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根据不同的支付主体及资金的使用性 质,国库集中支付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 门的支付指令, 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 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 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 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需要 支付资金时,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 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 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垫付),同时 向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行发出清算信息。 每日营 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 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为:工资支出、工程 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