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退休的政策:
一、提早退休的基本条件(社会保险,不管是在职、还是在乡的城镇户口)
1.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上
2.具有十五年的工龄记录或者缴费记录(军龄也算作工龄的);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检查鉴定,结论是“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二、流程和程序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独有文件规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者,这个文件在新中国建立劳工制度以后就有了,除了伤残军人,还有普通残疾人、盲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因病因职业病者。特殊工种(油漆、高温、化工、锅炉、高原、潜水等)因为就业档案有相关记录,就不用再作鉴定。
2.自己到到街道、社区的事务中心填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并交付350元鉴定费(鉴定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战友有单位报销费用,无业的可以有民政局报销);
3.根据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通知,按照约定的时间与残疾、精神、视力障碍等同时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由中心的大夫分科进行鉴定;
4.收到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如果里面鉴定结果有“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你马上就要拿到所属区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提早退休手续;
一个已经提早退休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
残疾军人是不是能够提早退休是属于社保局管理的范畴。你要符合三个条件:1、缴费年限最少15年,2、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3、得到社保局下属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基本”(各省市规定而异)丧失劳动能力结论。而大部分省市就是要得到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才可以提前退休的。而5、6级残疾人一般的鉴定结果就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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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合继续在部队服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