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际法专业国经方向的研一学生,我把自己的观点简要的回答下吧,具体展开应该不是很难。
一、国际经济法中规则的统一促进了世界贸易自由发展。(国际经济法内容上来说)
各国主权下的立法各有不同,数个法系之间的差异更是显著,规则的统一毫无疑问为国际贸易从业者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南与合理预期。以中国为例,虽然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不甚明确,但在民商领域,毫无疑问国际法优先(这点你可以找一下民法通则,我就不去翻了哈~)。国际法优先的通行做法大大便利了国际贸易。最为典型的代表当属CISG和Incoterms,尤其是CISG,已被大部分成员国纳入本国法,对国际货物贸易的规制提供了范本。在知识产权领域,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等等规则的确立,对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统一的标准。类似的,在服务贸易领域,GATS规定的透明度、最惠国待遇以及国民待遇都极大促进了世界贸易自由发展。
二、国际经济组织的建立促进了世界贸易自由发展。(国际经济法形式上来说)
WTO当属最突出的代表。GATT1947时,只是一个松散的条约,而1994马拉克是协议建立了WTO,GATT1994并入GATT1947,同时出台了GATS、TRIPS等等相关基本覆盖国际贸易全部内容的协议。首先是规制的范围由货物贸易扩大到了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领域,其次是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为国际贸易争端突破完全由国家之间外交等手段解决,提供了司法措施。最后WTO等相关组织的成员方基本覆盖了世界贸易主要参与者,适用范围广泛。
暂时就想到了内容和形式这两大块的内容,要是你觉得还有什么需要提及的可以再跟我说~
完全手打,版权所有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