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你所述属实,判给你的可能性更大。
如果孩子是有你父母照顾成长的,而且你没什么恶习,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差,法院会考虑将孩子判由你抚养。
1.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
2.婚后财产一般是平分;
3.孩子5岁,而且,跟随你和你妈妈一起生活,女方很少带孩子,收入你比较高些,对孩子的成长较为有利,判给你的可能性大些。
孩子一般会判给有稳定住所,稳定收入,稳定人员接送的一方,这样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这样的情况,要看孩子愿意跟谁,法院最终的裁决,会根据孩子父母的收入,以及对孩子的关心程度,不用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