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可以读全日制研究生吗?

2024-10-27 2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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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有两种渠道来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如下:

一是攻读定向培养全日制研究生。用人单位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即考取研究生时在职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培养学校签定三方协议,确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与原单位不脱离关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此类考生因与单位不脱离关系,故编制不受影响,毕业后按取得的学历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是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此种类型没有用人单位、培养学校、本人签定的“三方协议”,不是以组织名义选派推荐,属于“吃空饷”整治内容,工作人员应与原单位脱离关系,停发工资、核销编制。毕业后按新毕业研究生对待重新就业。考录前的工作时间可计算连续工龄。

一般来说,在职人员只能上在职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要脱离工作岗位,并且把所有档案一起转到学校的。档案不是很好处理。

扩展资料:

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参加每年一月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招”),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

属于淘汰选拔制,择优录取。修满学分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研究生是统招研究生的一种,所以全日制研究生是属于统招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教育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中的高等教育,又分为两个层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种类比较复杂,可以从以下角度划分。

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包括参加十月联考的攻读专业学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和单独考试取得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按学习经费渠道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

其中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的自由就业制度;定向生则在录取时就必须签订合同,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

自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自己提供,有时候也可以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开支,或获取社会赞助。国家计划非定向研究生,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公费"研究生,目前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中占据较大份额,但随着连年扩招,自费研究生的名额也在不断扩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日制研究生

回答2:

可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有两种渠道来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如下:
一是攻读定向培养全日制研究生。用人单位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即考取研究生时在职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培养学校签定三方协议,确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与原单位不脱离关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此类考生因与单位不脱离关系,故编制不受影响,毕业后按取得的学历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是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此种类型没有用人单位、培养学校、本人签定的“三方协议”,不是以组织名义选派推荐,属于“吃空饷”整治内容,工作人员应与原单位脱离关系,停发工资、核销编制。毕业后按新毕业研究生对待重新就业。考录前的工作时间可计算连续工龄。

回答3:

可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有两种渠道来攻读全日制研究生,一是攻读定向培养全日制研究生。

用人单位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此种类型没有用人单位、培养学校、本人签定的“三方协议”,不是以组织名义选派推荐,属于“吃空饷”整治内容,工作人员应与原单位脱离关系,停发工资、核销编制。

属于淘汰选拔制,择优录取。修满学分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研究生是统招研究生的一种,所以全日制研究生是属于统招研究生。

回答4:

一般来说,在职人员只能上在职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要脱离工作岗位,并且把所有档案一起转到学校的。你如果和单位领导关系到位,可以考虑由单位推荐你去学校上委培研究生,这样既可以上研究生,又不用转档案

回答5:

湖南省甲骨文(株洲)硕士工作站,可以在职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甲骨文软件技术硕士研究生,国际国内产学研用一体化培养模式,企业导师与高校导师双导师制联合创新培养研究生,培养国际化、复合型、实用型的创新型软件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