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从一个足够长的时段(最长也就是企业的整个生命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利,但会改变企业实际盈利在不同的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换句话说,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会计数据尤其是会计中的报告盈利,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和会计估计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都是典型的盈余管理手段。
盈余管理是管理当局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对于盈余管理有二种说法:
一是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William·K·Scott)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
另一是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珀(Kathehne 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
盈余管理的方式受管理者的经营理念影响,可以是为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也可以是为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的。
一、盈余管理的概念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衡量公司经营状况、评价公司价值、利润分配、纳税等方面盈余是非常重要的指标。因此,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都比较重视企业的盈余。而由于委托代理关系和对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的存在,会计权责发生制下会计职业判断,以及会计准则弹性的客观存在,都使管理者产生调节盈余的动机。
管理者调节盈余目标的不同,会导致对盈余管理的概念界定及调节方式方法等一系列不同。通常人们会把盈余管理与盈余操纵及盈余做假等概念混为一谈。其根本原因是对盈余管理没有明确的定义。美国会计学家WilliamT Scott在《财务会计理论》一书中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管理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从而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目前大家普遍认同的盈余管理,是指管理者在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选择自由时使自身利益或者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行为。正因为这些定义的涵盖面太广,才造成对盈余管理概念的一些误解或模糊。
上述定义中的共同点是把盈余管理的目标界定为使管理者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但是这二者是不能相提并论的。管理者作为理性经济人,必然会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是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的长期目标和最终目标,就是通过各个部门职能的发挥,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实现企业总价值最大。显然这两个目标是截然不同的,也必然导致管理采取不同的“努力方式”。管理者如果将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其经营目标,必将企业的长期利益与长远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为此,对盈余的调节就会致力于将符合公司发展的信息传递给信息使用者,以保持企业经营稳定、减少经营风险。但是如果管理者将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如升职、加薪等作为其经营目标,就必然会追求企业的短期利益,从而很有可能采取不利于投资人、债权人的手段,比如不合法手段捏造企业业绩,即盈余做假。虽然管理者在实现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同时也可能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后者不是盈余管理的根本目标。因此,盈余管理应该是企业在有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自由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使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行为。
二、企业盈利能力是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则其给予股东的回报越高,企业价值越大。同时盈利能力越强,带来的现金流量越多,企业的偿债能力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