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的问题要从两方面考虑。第一,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拿一份。如果你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公司拿出来了,肯定是个败诉。第二,根据仲裁时效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起诉有效。你是2010年10月进的公司,如果你说公司没签订劳动合同,争议时间很可能以2010年11月开始算,如果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这个时间,你的仲裁请求就超过了仲裁时效。
建议还是去当地的仲裁部咨询一下。
1、既然你签字了,当然算签订了劳动合同,不给你一份,公司违法,你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给你一份;
2、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1、你当然可以去要你的劳动合同了。
2、如果你真的签过,单位有存档,能拿出你签过的合同,那你就要不到双倍工资差额;如果你签了,单位给弄丢了,拿不出合同来,那你也可以去要双倍工资,但你得始终说没签过。
3、像这样你们很多人都没拿到合同的现象,我估计是他们存起来没发给大家而已,如果这个单位的真没签或者弄丢了,拿不出来签过的合同,那这个单位就惨了,是人事严重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