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年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具体情况一览表如下:
存款准备金,也称为法定存款准备金或存储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RDR,即RMB Deposit-reserve Ratio,全称为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是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的总额的比率。这一部分是一个风险准备金,是不能够用于发放贷款的。这个比例越高,执行的紧缩政策力度越大。
2008年6月15日和25日 分别按0.5个百分点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到17.5% ,地震重灾区法人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2008年05月20日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到16.5%
2008年04月25日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到16%
2008年03月25日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到15.5%
2008年01月25日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到15%
2007年12月25日 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到14.5%。
2007年11月26日 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到13.5%
2007年10月25日 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3%
2007年9月25日 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2.5%
2007年8月15日 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2%。
2007年6月5日 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1.5%。
2007年05月15日 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到11%。
2007年04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0.5%,达到10.5%
2007年02月25日 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0.5%,达到10.0%。
2007年01月15日 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0.5%,达到9.5%。
2006年11月15日 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0.5%,达到9.0%。
2006年8月15日 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将提高0.5%,达到8.5%。
2006年7月5日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7月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
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现执行7.5%存款准备金率的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执行8%的存款准备金
率;城市信用社和现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从目前水平同步上调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的
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继续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2004年4月25日 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将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
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执行7.5%的存款准备金率。其他金融
机构仍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2003年9月21日 由6%调高至7%。
1999年11月21日 由8%下调到6%。
1998年3月21日 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改革,从13%下调到8%。
1988年 为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进一步上调为13%。
1987年 为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从10%上调为12%。
1985年 为克服法定存款准备率过高带来的不利影响,统一为10%。
1984年 央行按存款种类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20%,农村存款25%,储蓄存款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