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为何迟迟不能出台,北大哪个教授最反对,为什么?

2024-11-20 07: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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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巩献田教授的一封公开信中,认为,“这份草案从形式到内容,都是一份违宪的产物。”

其主张主要有: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宪法最本质的社会主义特征之一,宪法和民法通则都规定了“社会主义的公共(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草案》对这一核心条款的废除是违宪的,实质上妄图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和原则取而代之。
这是一部背离社会主义原则,开历史倒车的《物权法》。废除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建立并保卫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使每个公民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为公民权利平等提供了物质保障,这是社会主义公民权利平等的基础和内容。
:……实质上搞死国有企业岁春迟,低价出售国有企业,致使国有企业大量资产流失,许多工人强行下岗,造成今天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讲平等保护,那么就是乞丐要饭的棍子和碗与少数人的机器、汽车等都平等保护!就是普通居民的住房,甚至危乎李旧房同那些发了横财而修建的高级别墅一样保护!《草案》所体现的基本精神和反映出的根本倾向,必将进一步加速私有化进程,促使两极分化,造成贫富更大的悬殊和社会的严重分化和尖锐对立。
……
就这样,森指搅黄了~

回答2:

反对物权法出台,其实只是螳臂当车而已,制定物权法肯定不可阻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