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句话完全不正确,甚至是愚蠢的!
事物的优点和缺点一般是针对自己的主观感觉来判断的,是对你有利还是有害。但实际上对这个事物本身来说,是无所谓优点还是缺点的。比如一个苹果,如果没有任何人、任何动物去动它,他顺其自然的生长、成熟、消失,请问有什么优缺点呢?优缺点是依赖第三方而存在。
事实上这个“第三方”与很多事物根本有可能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你怎么能说它有何优缺点呢?比如我们说到距离地球一百亿光年外的一个星球上的一个原子的时候,你能说它的“优缺点”吗?那有何意义呢?
而且如果说“任何事物都存在两个方面”难道不是机械的“两点论”吗?不就成了一台硅半导体的计算机了吗?只能辨别两种状态,那就是“低电平”和“高电平”。须知当代的计算机尽管如此发达但还是不能完全代替人类的原因,不就是没有“模糊判断”功能吗?实际上世界上的很多事物都处于一种“模糊状态”,是不能用“两个方面”和“优点和缺点”来判断的。
机械的“两点论”只能导致思想的全面僵化,这是非常不可取的,也是非常危险的。最后还会导致“极左年代”的那种“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的思想怪圈之中,这对我们的任何事业都是非常有害的。
这个命题有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是一个渐进的关系和推理关系,那就是“人们吃的羊是残酷的”这个命题的成立是基于第一部分的第二部分“狼吃羊是残酷的“为主,如果建立的第一部分,那就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第二部分,第一部分是不是真的,肯定是不成立的第二部分。
“狼吃羊是残酷的,”命题是不成立的。
从自然规律的角度看,狼吃羊不够狠,这是狼的自然,不存在主观残忍与否,这也是自然规律,经过几千年的法律审查的发展,它很客观,公平,残忍,但后来感性的认识。
残酷的,因为你假设命题“狼吃羊”不能成立,推倒命题的基础上,“人吃了羊的残忍”,自然不能成立。
只能说“辩证法”中是这样的。但哲学并不仅仅有辩证法,所以谈不上正不正确。或者说哲学中没有所谓的“正不正确”。
从 事物的分立性来说 是正确的。。
在不同的 认知体系中 个体事物的 评判也不是 恒定不变的。。这就导致 价值展现上的不同。。
但是 在 逻辑哲学流派中 演绎论证 命题中的 逻辑语词的 真假值 都是 需要恒定的。。这就和 论述中的 “即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 不调和。。
同样在 胡塞尔的 现象学中 提出的 “意向性” 的认知学理论。。也驳斥了 “即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
正确 这就是两分法 两点论 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