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凌晨12点10分和中午12点10分的说法为 12:10am 和 12:10pm
5.She moved out right after she got married and gave birth to her first child.
按照英文语法,主句用过去时,从句部分应该用过去完成时。但我觉得这句话在陈述几件事,所以不必用过去完成时。另外,中文可以说“生完孩子后”,但在英文里,不可说成“gave birth to a child",通常要说明是第一个,还是第几个孩子。根据句子里逻辑,我理解为是第一个孩子。
希望对你有帮助。
基本上是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