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想找的那条规定是关于一方父母买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该子女一人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但是这与你个人的情况不同。婚前你父母给你买房子,房产证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子是你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离婚,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你加上你女朋友的名字,一般会被视为你对你女友的赠与,即,你和你女友对该套房屋已经变成共同共有,这种情况下如果以后离婚,会被分割。故,请慎重考虑。
希望可以帮助你。
尽管属于还钱个人财产,但添加女方的姓名,该行为应视为赠与行为,所以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看谁付首了,按贡献率,也可以在房证上约定比例
你自己搜一下婚姻法吧,很短的很好找的。总之,婚前谁付首付,离婚房子就归谁,另一方按照贡献率并考虑升值部分受偿
不管你在婚前还是婚后 加上你女朋友的名字都应该按共同财产计算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