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专利侵权的认定标准可理解为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下面简单跟你说明判定原则有哪些。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一直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专利侵权判定书需要与权利要求书作比较,被控产品方案很多情况下与权利要求书都是不一致的,不一致达到什么程度构成侵权,不一致达到什么程度不构成侵权。中国侵权判定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外尤其是美国的侵权判定原则。
1、 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用的是全面覆盖原则。
(1) 字面侵权。即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特征相同。
(2) 专利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概念,被控物公开的结构属于上位概念中的具体概念,此种情况下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被控物侵权。
(3) 被控物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也就是说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相比,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而且还增加了特征,此种情况仍属侵权,因为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就是只要被控物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就算侵权,而不问被控物是否比权利要求的多。
2、 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认为,将被控侵权的技术构成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行比较,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研究了专利权人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后,不经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诸如采用等同替换、部件移位、分解或合并等替代手段实现专利的发明目的和积极效果的,并且与专利技术相比,在目的、功能、效果上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则应当认定侵权成立。
3、 多余指定原则
在专利侵权判定中,还有一种原则叫多余指定原则。是被控侵权行为少了某项技术特征,但缺少了这项特征,也不影响整个技术方案的完整性。专利申请人因缺乏经验,才将不必要的特征写进了独立权利要求。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认定,缺少了这一项非必要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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