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我的户口不在本村了,怎么办

2024-11-19 01: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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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宅基地使用证是自己的,况且上面还有房屋你完全可以确权。宅基地是空的,而你又不在村里这个宅基地应该收回。
1、户籍不在本村有两种可能:
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歼孙权。但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等地上物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也可以居住使用,但是不得重建、新建,只能对原有地上物进行修缮。
2、拆迁补偿的相关情况:若符合上述第一项,可以享有完全补偿,即包含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符合上述第二项,只享有地上物补偿。
3、关于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我国自2009年开始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全登记“,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今年年初,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我国在国土部下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业所有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海权等合并,有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管理报批。该两项工乎敬作的开展就是为了下一步放开集体土地氏顷链交易限制、成立专门的交易市场做准备。现在,在我国部分地区一开始试点该项工作。

回答2:

对于进告仔尘城落户的农民,可以在自愿的的基础上有偿退出宅基地,这个有偿具体要以当地经济水平为准,毕竟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

如果村民不愿意退出,也要尊重农户的意见,不得强制。所以说,宅基地确权,如果户口迁出,虽然不再享有宅基地资格权,但是地随房走,农村房屋所有权袜禅依然归个人所有,只需要准备好房产证或者房屋证明材料,既可以完成确权。只不过这种情况的房屋,不得再进行重建,或者扩建,待到房屋自然倒塌,宅基地还是要被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戚乱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回答3:

我在湖南农村办好建房手续并建好房后,户口迁入重庆,能确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