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专利初审受理阶段下发的补正期限已过,但是查到还没下发撤销通知,那是属于主动恢复请求了么?

2024-12-04 11:12:2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有几个方案可以参考。
1、因为你的专利尚未公开,因此,可以要求优先权重新申请。
2、补正期限已过至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后的两个月内,均可以恢复权利请求,不管发没发视为撤回通知书,只要过期限除了方法1外只能恢复,恢复费用是必须交的。
3、如果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你可以按发文日填写 年 月 日,————通知书一栏填写你收到的文件,一般这种情况你收到的应该是:视为撤回通知书。
4、如果这些问题你不是太明白,建议你委托一家专利代理机构。找正规专利代理机构的目的不是做这些程序性的问题,而是你的申请文件可能不专业,即使最终拿到证书,可能也会被人打擦过球而导致无法维权。有其它问题可发我的邮箱ailishen@126.com

回答2:

上面的回答很好,但是没针对提问者的问题来进行。提问者是想问在没有收到视撤通知的情况下这个表怎么填。我的回答是这一栏不用填写,只需在恢复权利理由中如实填写理由即可。理由是超过了补正期限。

回答3:

如果没收到视撤通知书,不用填,在下面写下原因,恢复费一千元是要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