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政策,因为您们被动迁的房屋属于公房,因此房屋的动迁补偿利益即动迁补偿款应该归属于房屋的承租人以及房屋的共同居住人。因为您们5个人的户口也都在动迁房屋内,并且在动迁之前居住了满1年,则应该符合共同居住人的条件。另外,如果您们这一户符合托底保障的政策,您可以向动迁部门提出托底保障申请,如果经审核可以享受托底保障的,则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因此,您们5个人应该有权可以享受动迁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