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你的问题法律里面涉及到很多,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首先明确一点,那个你说的臭不要脸的女人是没有权利分你家的一分钱财产的,因为你父母的婚姻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但是那个私生子就另当别论了。
不知道你们家现在到底闹到哪一步,父母是否为离异做打算,如果真的不幸将走到这一步,我劝楼主和你母亲早作打算,赶快去好一点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寻求法律帮助。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家里的涉及的问题比较多,一旦离异将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这之前你和母亲要做好最坏的打算,比如你家的房产是登记在谁的名下,千万要防止你父亲背着你和你母亲把房子偷偷卖掉,一旦房子卖掉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这事情就比较难办了(现在的这种情况特别多见,可能你父亲不是这种人,但是这种风险确实是存在的,告诉你母亲把房产证藏起来吧)。
对于你说的外债,如果你继承了父母的财产,当然要负担这些外债,但是有很多方法可以规避这种风险,还是劝楼主一句,抓紧时间去律所咨询,早作打算,快刀斩乱麻尽快把事情解决,收拾心情好好生活。因为这不是你的错!也请楼主不要太过埋怨你的父亲,不管怎么说他都是给你生命的人。
对于你说的继承权,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如果你父母离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你和那个非婚生孩子,待你父亲百年后,你们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如果父亲在外有私生子,可以要求父亲签订赠予协议或者遗嘱,将其本人的财产,赠予或者遗嘱给本当事人,然后进行公证,这样,私生子将来就得不到财产了。
如果不签订协议,将来父亲去世后,私生子和婚生子一样,有合法的继承权。可以按份继承父亲的遗产。
你和你妈妈可以进行财产认证,得到自己应得的,私生子也有同婚生子相同的权利。通过法侓确权。
请问通过哪些正当途径,我可以保证自己依然继承我父母的所有财产(包括家里的企业和房产)
让你父亲、母亲立下遗嘱并经过公证,所有财产均由你一人继承。
另外,如果我父母在外有外债,他们离异后我是否有义务偿还这些外债?
你没有义务还债。但你父母的财产应当优先用于还债,有剩余后你才有权继承。
请你父亲将股份直接转移给你
或者在遗嘱中明确你为他的唯一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