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滥用探视权,我该怎么办?

2024-11-17 14:41:4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按照婚姻法,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上法院申请中止对方的探望权,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2:

那就让他去告,这又不是你的错,建议咨询律师!他肯定不占理

回答3:

他说起诉你,你就不会比他狠一点吗?用监控视频记录下他每次探视孩子时,孩子都哭闹的情况。原后以此为诉点,起诉他骚扰你和孩子的生活,对孩子的成长及身心造成极不利的影响,要求法院终止他的监护权。

回答4:

你们已经没有关系了,告他性骚扰,他不懂法,你就拿这个吓他

回答5:

对孩子影响太大了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