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不能免责。救护车作为特殊用车,它只有优先通过的权利,没有“免死金牌”。
在苏州一救护车在执行任务返回医院时,车头左侧撞上一辆路过电动车,致车主死亡。
当时救护车司机称:“执行紧急任务可免责”。
这句话引起网友热议,纷纷表示不接受,留言称救护车本应该是救死扶伤的,而不是变成要人命的“灵车”;救护车闯红灯逆行等可以免责,但是撞人撞车不能免责等。
按照正常的交通法律法规,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优先行使权。也就是说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时候可以闯红灯,可以逆行,可以超车等,但是前提得保证行驶在路上的行车和路人安全。
如果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发生车祸,救护车并没有“免死金牌”,是救护车司机在没有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闯红灯撞死老人,是救护车的责任,是救护车司机的责任,跟正常交通事故判责一样。
我们都知道救护车在不执行紧急任务时,它要根据普通机动车的交通规则来行驶,它没有马路优先权,红灯的时候停下,绿灯的时候行驶,该左转的时候左转,不该左转的时候它不能左转。
同样的道理,如果在不执行紧急任务的时候,救护车发生车祸,是和普通车辆一样判责。
也就是说救护车不执行任务的时候就是一普通车,没有任何特殊身份,更没有什么“免死金牌”。
救护车将杭州老人撞飞致死,救护车全责,医院和司机都得负责到底。
最后:不管什么特殊车辆,有优先行使权,并不代表有免责权,发生交通事故,撞伤车或人等都得判责赔偿。
如果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行驶在路上的车或人没有及时让路,或者抢道等行为耽搁救护车执行任务,那么他们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认为不能免责,撞飞老人已经违反了交通法律,损害到了他人的身体,所以应当给予赔偿和处罚。
不能。救护车赶着去救人,能理解,在一般情况下,冲红灯那些,都可以接受,但是这是人命,老人走路过斑马线没有错,再怎么样也要看清楚在行驶。
不能,救护车本身就是救死扶伤的,前提是在保证别人安全的情况下,生命平等,不能因为一条生命而剥夺另一条生命,不能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