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
程(拼音:chéng)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见于《说文解字》小篆。形声字。从禾,呈声。本义为单位长度,为一寸的百分之一,也指课程,方程。
形声字。“程”字的左边部件为“禾”,右边部件为“呈”。从禾,表示与稻禾相关。《说文》:“程,品也。十发为程,十程为分,十分为寸。从禾,呈声。”
说文解字注
程品也。
大徐无程字。按此三字为句。与䆃米也一例。浅人槩谓复字而删之。品者、众庶也。因众庶而立之法则。斯谓之程品。
上文言诸程品可证矣。荀卿曰。程者、物之准也。月令。陈祭器。按度程。注。程谓器所容也。汉书。张苍定章程。如淳云。章、历数之章术也。程者、权衡丈尺斗斛之平法也。
十发为程。一程为分。
一俗本作十。误。大小徐旧本、汉制考、小学绀珠皆不误。百发为分。𣃔无是理。
十分为寸。
十发为程。度起於此。十发当禾秒十二。故字从禾。
从禾。呈声。
直贞切。十一部。
程字五行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