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别人的经济适用房转的商品房后,本单位再分福利房的话,是否受影响?

2025-03-23 17: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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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与单位福利分房后买的产权性质是不一样的。

  2.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对于符合申请资格的个人来说,购买经济适用房之后可获得完全个人产权,可自主转让出售。经适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和商品房一致为70年。

  3. 福利分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一种房屋分配形式。 在市场经济中,房屋是具有价值的,人们需要用货币去购买,交换。 在计划经济中,人们所有的剩余价值都被国家收归国有,国家利用这些剩余价值中的一部分由各企事业单位盖住房,然后按级别,工龄,年龄,居住人口辈数,人数,有无住房等一系列条件分给一部分人居住。 居住的人实际支付的房租远远低于建筑和维修成本,房屋的分配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待遇。




回答2:

带上你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政务中心的房管局查询有无房产证明,如果有房产记录,估计不能再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