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2014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 一类高层居民用建筑。
(3)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4)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除《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2014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外,下列公共建筑的非消防负荷的配电回路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 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商店建筑营业厅内的配电干线。
(2) 单体建筑面积度40000㎡的公共建筑。
(3) 民用机场航站楼,一级、二级汽车客运站,一级、二级港口客运站。
(4) 建筑总面积大于3000㎡的旅馆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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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安科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通过分散在建筑内的探测器实现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剩余电流和温度的监测。系统具有集中显示、调度、控制、保护等功能,并具备用电安全管 理、控制、分析、记录于一体等优点,从而有效降低剩余电流引起的电气火灾发生率。系统适用于智能楼宇、高层公寓、宾馆、饭店、商厦、工矿企业、国家重点消 防单位以及石油化工、文教卫生、金融、电信等领域。
参考资料:哪些规范要求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