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盖章,可以随时走么

2024-12-03 05: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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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虽然没盖章,但劳动合同刚好你管,有些事情就不好说了。
既然你要转行,按规定你只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呈,到期就算公司不批你同样可以交清手续走人的。
至于说实行年薪制,扣下的10%得看合同约定。实在不行你可以提起仲裁机构裁决。一般来说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及平时裁决经验,按照实际工作月份算的可能性大一点。
你主动辞职,其他经济补偿就没有了。
当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公司必须签字盖章才行。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

回答2:

你可以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主动请求辞职,并要求给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并将克扣部分一并给付。

辞职申请一定要写清系因未足额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3:

不知道劳动合同上双方是否都签字了?如果都签字了,盖不盖章都无所谓。不过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我认为还是好聚好散,双方友好协商,不要意气用事。即使合同无效也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了,那样对单位不利,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待遇。

回答4:

按没有劳动合同规定,请求赔偿,劳动仲裁不维护后,再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