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了污染源,对海洋环境的改善就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我国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非常重视,如对工业污染源实行达标控制,全面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动态申报登记数据库,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核查;积极稳妥地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等等。
通过各种措施的实施,统计显示,2005年全国入海工业废水排放量243.1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1.2%,与2001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增加了21.2%,达标率提高了5.6个百分点。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实现陆源污染物有效治理和削减、控制入海总量的重要环节。“十五”期间,我国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数量和处理能力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沿海城市(不含沿海县)二级污水处理厂数量从2000年的73座攀升到2005年的202座,增加了近两倍;二级处理能力从2000年的563万立方米/日增加到2005年的1623万立方米/日,也增加了近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