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是指唐代大量出现并定型的律诗和绝句,其句数、字数、平仄、用韵等都比古体诗严格。
近体诗包括七律、七绝、五律、五绝和排律等。我这里所讲近体诗,主要是指七律、七绝和五律、五绝。前者简称七言,后者简称五言。
七律:每句七个字,共八句。七绝:每句七个字,共四句。五律:每句五个字,共八句。五绝:每句五个字,共四句。
七律、五律的颔联、颈联要求对仗。
近体诗要讲究押韵和平仄。这样,读起来才抑扬顿挫、朗朗上口,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同时也便于其广泛传播。
一、汉语拼音与声调
普通话的汉语拼音一般由声母与韵母相拼,并分为四声。四声分别为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又称第一声、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阴平为高平调,阳平为中升调,上声为低升调,去声为高降调。如:
家 荚 假 驾
jiā jiá jiǎ jià
汤 唐 淌 烫
tāng táng tǎng tàng
汉字还有轻声,如:吗、吧、呢、哟等,轻声一般为语气助词。
根据古人读音,汉字还有入声。入声是一个短促的声调,在我国有些地区已经消失。原来的入声字,在现代汉语中,有些划入阴平、阳平,有些划入上声、去声。划入上声、去声的汉字,在平仄问题上没有矛盾,我们可以不管。划入阴平、阳平的汉字,需要特别关注,因为其平仄存在矛盾。
写作近体诗时,按照新声韵,阴平、阳平为平声,上声、去声为仄声(“仄”的本义就是不平、心里不安的意思)。平声字音响亮悠长,仄声字音短促。按照平水韵,一般而言,阴平、阳平为平声,上声、去声为仄声;但是,原来的入声字一律为仄声。如一、七、八、十、荚、铗、蝶、菊、国、搏、出、学、吃、激等字,按照新声韵是平声,按照平水韵是仄声(因为它们是入声字)。
古人写作近体诗,使用平水韵。今人写作近体诗,可用平水韵,也可用新声韵,但从发表的诗歌作品看,使用平水韵者居多。如果用新声韵,要特别标明新声韵。
二、近体诗的押韵
押韵,简单的说,就是韵脚字要使用相同的韵(字的韵母相同或相近)。
(一)诗韵的种类
诗韵有十八种,即:
一麻韵,韵母 a、ua、ia。
二波韵,韵母 o、uo。
三歌韵,韵母 e。
四皆韵,韵母 ie、ve。
五支韵,韵母 i (声母为zh、ch、sh、r、z、c、s,与七齐有别)。
六儿韵,韵母 er。
七齐韵,韵母 i (声母为 b、p、m、d、t、n、l、j、q、x、y,有别于五支)。
八微韵,韵母 ei、ui。
九开韵,韵母 ai、uai。
十姑韵,韵母 u。
十一鱼韵,韵母 v。
十二侯韵,韵母 ou、iu。
十三豪韵,韵母 ao、iao。
十四寒韵,韵母 an、ian、uan。
十五痕韵,韵母 en、in、un、vn。
十六唐韵,韵母 ang、uang、iang。
十七庚韵,韵母 eng、ing。
十八东韵,韵母 ong、iong。
注意:
1、二波 、三歌通韵
2、五支、六儿、七齐通韵
3、十姑、十一鱼通韵
4、十七庚、十八东通韵
注意:恩(en)、音(yin)、温(wen)、云(yun)同韵,但是an 与ang , in 与ing , en 与eng 不通韵。因此,山与商,因与英,林与玲不通韵。
(二)近体诗押韵的规则
1、作为韵脚的字不仅要求其韵母相同或相近(什么属于“相近”,要严格遵守规定),而且都要用平声,一般认为声调不同不是押韵。要一韵到底,中途不能换韵。
韵脚的声调可以全部是阴平,或者全部是阳平,也可以阴平、阳平混用。
2、根据平水韵,入声字一律为仄声(如一、七、八、十、荚、铗、蝶、菊、国、搏、出、学、吃、激等字),所以入声字不能作韵脚字。如果用新声韵,要特别标明。
3、律诗(包括七律和五律)的第二、四、六、八句要求押韵(即最后一个字要同韵)。
绝句(包括七绝和五绝)的第二、四句要求押韵(即最后一个字要同韵)。
4、首句可以押韵,也可以不押韵。七言(包括七律、七绝)首句以入韵为常见;五言(包括五律、五绝)首句以不入韵为常见。
5、在第一句不押韵的情况下,第一句最后一个字可以用仄声韵,或者用邻近的韵。
(三)近体诗押韵的例子
1、五律。如李白《送友人》: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
此地一为别,孤篷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
这首诗韵脚字的韵母为eng和ing,属庚韵,征是阴平,城、情、鸣是阳平。
2、五绝。如王之涣《登鹳鹊楼》: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这首诗韵脚字的韵母为iu和ou,属侯韵,都是阳平。
3、七律。如程颢的《七律 偶成》:
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
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
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
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
这首诗的韵脚字的韵母都是ong或iong,属东韵,且有阳平(容、红、同、雄四字),有阴平(中字)。
4、七绝。如朱熹《春日》: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这首诗的韵脚字的韵母是in 和 un,属痕韵,且均属阴平。
三、近体诗的平仄
(一)新声韵与平水韵
新声韵是根据现代汉语普通话读音确定的平仄规则。按照新声韵,阴平、阳平为平声,上声、去声为仄声。
平水韵是古人写诗,根据约定俗成逐渐形成的平仄规则。由宋末平水(今山西临汾)人刘渊刊行的《壬子新刊礼部韵略》最终确定。按照平水韵,一般而言,阴平、阳平为平声,上声、去声为仄声;但是,入声字一律为仄声。
在写作格律诗时,首先要确定是使用平水韵还是新声韵。如果用新声韵,要特别标明新声韵。
(二)近体诗的平仄规律
近体诗的平仄规律是:
1、平仄在本句中是交替的;
2、平仄在对句中是对立的。
近体诗在平仄方面的基本格式是: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五言则为: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近体诗的平仄有“粘对”的规则。(粘nián)
对,就是在本联中,平对仄,仄对平,平平对仄仄,仄仄对平平。只有在第一句押韵的情况下,第一联稍有变化。
粘,就是在上下联中,平粘平,仄粘仄;后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联对句第二字的平仄相一致。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或者为: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五言则为: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或者为: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由近体诗在平仄方面的基本格式可以演化出以下八种格式。
(三)七律的平仄
1、平起式(首句第二个字为平声)
平平仄仄平平仄(首句押韵则为: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陈抟《归隐》:
十(入声)年踪迹走红尘,回首青山入梦频。
紫绶纵荣争及(入声)睡,朱门虽富不如贫。
愁闻剑戟扶危主,闷听笙歌聒(guō旧读guā入声)醉人。
携取旧书归旧隐,野花啼鸟一(入声)般春。
2、仄起式(首句第二个字为仄声)
仄仄平平平仄仄(首句押韵则为: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如杜甫《曲江对酒》:
一(入声)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
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
江上小堂巢翡翠,苑边高冢卧麒麟。
细推物理须行乐,何用浮名绊此身。
(四)七绝的平仄
1、平起式(首句第二个字为平声)
平平仄仄平平仄(首句押韵则为: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如苏轼的《春宵》:
春宵一(入声)刻值(入声)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
歌管楼台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沉沉。
2、仄起式(首句第二个字为仄声)
仄仄平平平仄仄(首句押韵则为: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如李白《清平调词》: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入声)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五)五律的平仄
1、仄起式(首句第二个字为仄声)
仄仄平平仄(首句押韵则为: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如李白《送友人入蜀》:
见说(入声)蚕丛路,崎岖不易行。
山从人面起,云傍马头生。
芳树笼秦栈,春流绕蜀城。
升沉应已定,不必问君平。
2、平起式(首句第二个字为平声)
平平平仄仄(首句押韵则为: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如杜甫的《登岳阳楼》:
昔闻洞庭(特定平仄格式)水,今上岳阳楼。
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
亲朋无一(入声)字,老病有孤舟。
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
(六)五绝的平仄
1、仄起式(首句第二个字为仄声)
仄仄平平仄(首句押韵则为: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如刘禹锡的《秋风引》:
何处秋风至,萧萧送雁群。
朝来入庭(特定平仄格式)树,孤客最先闻。
2、平起式(首句第二个字为平声)
平平平仄仄(首句押韵则为: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如太上隐者的《答人》:
偶来松树下,高枕石(入声)头眠。
山中无历日,寒尽不知年。
(七)近体诗的特定平仄格式
1、七言(含七律、七绝)的特定格式:
“仄仄平平平仄仄”的格式变化为“仄仄平平仄平仄”。其余不变。
如杜荀鹤的《山中寡妇》:
夫因兵死守蓬茅, 麻苎衣衫鬓发焦。
桑柘(zhè)废来犹纳税, 田园荒后尚征苗。
时挑野菜和根煮, 旋斫(zhuó)生柴带叶烧。
任是深山更深处, 也应无计避征徭。
2、五言(含五律、五绝)的特定格式:
“平平平仄仄”的格式变化为“平平仄平仄”。其余不变。
如杜甫的《月夜》:
今夜鄜(fū)州月,闺中只独看。
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
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八)平仄的变通
1、关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即七律、七绝的第一、三、五字(五律、五绝的第一、三字)的平仄问题可以变通,七律、七绝的第二、四、六字(五律、五绝的第二、四字)的平仄问题不能变通。
这两句话不完全对。
七言(含七律、七绝)的平仄格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特定格式:仄仄平平仄平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五言(含五律、五绝)的平仄格式: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
仄仄仄平平。
A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否则犯孤平。
B在七言特定格式“仄仄平平仄平仄”中,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在五言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
C七言第五字、五言第三字以论为常格,不论为变格。
D在特定格式中,七言第五、六字,五言第三、四字平仄互换.。
E在五言中“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在七言中“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所以,“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也不是绝对的。
2、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
A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若第一字用了仄声,则第三字改用平声,即换成“仄平平仄平”。七言则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样以免犯孤平。这是本句自救。
B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若第四字用了仄声,变为“仄仄平仄仄”;就将对句“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改用平声,变为“平平平仄平”。若出句“平平仄仄平平仄”变通为“平平仄仄平仄仄”,则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变通为“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大拗时对句相救,系大救。
C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三字用了仄声,变为“仄仄仄平仄”;则对句“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改用平声,变为“平平平仄平”。若出句“平平仄仄平平仄”变通为“平平仄仄仄平仄”,则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可以变通为“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小拗(半拗)时对句相救,系小救。小救可救可不救。
3、拗救举例
如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媪ǎo)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本诗系五律仄起式,原格式是: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无”字救了“五”字和“寂”字,是自救和对句相救的结合。第六句孤平拗救,“明”字救了“月”字,属自救。
如杜甫《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魑魅chīmèi)
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本诗系五律平起式,原格式是: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第一句是特定的平仄格式,用平平仄平仄代替平平平仄仄。“秋”字救了“几”字。对句相救,属C类。
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本诗系五律平起式,原格式是: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吹”字救了“不”字,对句相救,属B类。
(九)关于孤平问题
孤平是写作格律诗时的大忌。
孤平,简单的说,就是在格律诗中,除了韵脚平声字外,出现平声字单独适用的情况。关于什么是犯孤平,还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犯孤平只出现在平脚的句子中;仄脚的句子即使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如毛主席《七律二首 送瘟神》中的“坐地日行八万里”是仄脚句,句中只有“行”字是平声,也不算犯孤平。
第二,犯孤平指的是“平平仄仄平”和“仄仄平平仄仄平”格式中,五言第一字拗、七言第三字拗,变为“仄平仄仄平”和“仄仄仄平仄仄平”。至于孟浩然《临洞庭上张丞相》中“八月湖水平”(仄仄平仄平),不是孤平,而是另一种拗救格式。
临洞庭上张丞相(指张九龄)
八月湖水平,
涵虚(包含天空,指天倒映在水中)混太清(与天混成一体)。
气蒸云梦泽(古时云泽和梦泽指湖北南部,湖南北部一代低洼地区),
波撼岳阳城。
欲济(渡)无舟楫,
端居(安居、闲居)耻圣明(愧于圣世)。
坐观垂钓者,
徒有羡鱼情。
关于孤平的补救,就是拗救的第一种形式。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若第一字用了仄声,则第三字改用平声,即换成“仄平平仄平”。七言则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