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中确定资本公积的金额的方法:
(一)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记入资本公积中的金额,在处置时亦应进行结转,将与所出售股权相对应的部分在处置时自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
(二)成本法下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一般分录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倒挤)
(三)权益法下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一般分录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为借方余额则应在贷方冲减)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如为贷方余额则应在借方冲减)
投资收益(倒挤)
(四)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即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中会涉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应该是在由可供出售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时对于可供出售涉及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里的不动,在处置时一并结转,那么数也应该是300万元可不会75万除非是部分出售,所以你在核对一下吧或是我学的太浅。
你问题中好像少了一个关键字:A企业决定出售B股权10%
这就是说要处理持有投资的25%(10%/40%),那么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300万的25%也就是75万需要在处置投资时由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一、初始计量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视取得投资方式有所区别,应当分别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
(一)非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CAS 2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可见,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与初始成本一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方面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非现金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